2月28日下午,扬州市人防办张继永等对GZ167地块人防地库工程进行主体验收,对现场实体、工程资料进行审查,在会议室召开验收会议,参建五方责任主体负责人、人防防护设备项目负责人均参加验收并一致同意通过验收。